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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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我会业务主管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现将《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加强业务主管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关于加强业务主管社科类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社科类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是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利于把社科类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更好引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坚持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科类社会组织活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2.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思想建设、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3.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与社科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科类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规范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党组织不健全、覆盖面不广、作用发挥不强等难题,推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社科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实效性,不断增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主要任务。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社科类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执行上级党组织和省社科联党组的决议、决定。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帮助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支持社科类社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按照章程和相关条例法规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推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二、健全组织体系
5.强化政治导向。把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成立的基本条件。社科类社会组织必须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使社科类社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6.扩大组织覆盖。着眼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应建尽建”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设立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到2020年,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85%,2022年实现全覆盖。
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组建的基本要求:
(1)领导班子及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正式党员合计3名以上、且能挂靠归属地上级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应成立党支部;
(2)领导班子及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正式党员合计3名以上、但无法挂靠归属地上级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应成立党的工作小组;
(3)领导班子及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正式党员不足3名或者暂无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应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指定1名党建联络员。
新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须同步设立党建工作机构。
7.提升工作质量。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所在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生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确保党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省社科联党组和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的“组织枢纽”作用,对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通过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思想工作等,确保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覆盖。社科类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使命,细化工作任务,履行主体责任。省社科联与社会组织每届领导班子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和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书。
三、创新活动方式
8.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按照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活动。不能以学术研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代替组织生活,防止组织生活的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台账记录。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积极参加所在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活动。
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学习、党性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强化党员管理,明确合格党员标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10.注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要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工作助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建立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领导层、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推动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树立形象,服务社会。
11.创新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助推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效开展。以省社科联“社团小管家”平台为依托,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络栏目和微信群,构筑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网络,实现共同开发、共享资源、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抓好队伍建设
12.选优配强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政治素质强、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优秀党员担任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一般应由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中没有党员的,可从管理层党员中选拔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13.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专兼职相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探索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确保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人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鼓励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到社科类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辅导员,带动引领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红色文化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五、强化组织领导
14.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省社科联党组和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承担业务主管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职责,及时研究掌握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情况,探索建立有利于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新体制,研究解决新问题,努力开拓新局面。
15.促进经验交流。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引导、示范和交流。积极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典型、好做法,抓好典型示范。实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6.加强政策扶持。省社科联安排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持业务主管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应对党建工作提供活动场地、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为党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17.加强监督考核。省社科联把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先进单位评选推荐、规范化建设、分类管理评估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确保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推进。